签证如何申请免面谈?
符合免面谈代交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的代交人不需要亲自在代交表(FG-11)上签字。作为补充,需要在申请的免面谈表格上用英文标明代交人的名字、地址、电话号码及/或传真号码。移民局在需要时会与申请人的代交人联络。任何被要求亲自面试的申请人将不会被移民局考虑采用代交申请的方式。
任何在提交申请之前申请咨询的申请人将不能采用免面谈代交表,也不能享有免面谈特权。申请人在任何美国使/领馆的签证面谈历史或结果不会被移民局获悉。申请人应该在开始移民申请程序之前,向移民局美国办公室咨询面谈免签问题。
注意:美国使馆对于免面谈代交程序拥有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