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签证出国吗?
党员因私事要求出国(境),按照有关规定,应该向所在单位和组织提出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
党员在批准期限内按期回单位,不需要办理任何组织手续,党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安排其工作,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超过出国(境)请假期满仍未回单位,也未向所在单位和党组织说明理由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按党章规定,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如无正当理由,在停止党的组织生活6个月以上,按党章规定应作自行脱党处理。
对长期在境外定居的党员,党组织要尽可能保持联系和了解他们的情况,要积极鼓励他们发挥搞好国内建设的重要作用,尽可能争取他们与党组织保持党籍。对于去国外定居,经党组织劝阻,本人仍不回来,并又不与党组织联系,也不履行党的组织手续的,党组织要通过其国内的直系亲属作出“是否终止党籍”的决定,经原单位党委(或相当于这一级的机关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即通知原单位总支(或支部)作组织处理。